投標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單位。
10.1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并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及附件要求的內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標將被拒絕。
10.2 投標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0.3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資料可以用另一種語言,但相應內容應附有中文翻譯本,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對中文翻譯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的譯本為準。
10.4 招標文件中,如標有“★”的條款均為必須完全滿足指標,投標人須進行實質性響應,投標人若有一項帶“★”的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按無效投標處理。
10.5 招標文件中,如標有“△”的條款均為評審的重要評分指標,投標人若有部分“△”條款未響應或不滿足,將導致其響應性評審嚴重扣分。
10.6 投標人應對投標內容提供完整的、詳細的、清晰的技術說明,如投標人對指定的技術要求建議做任何改動,應在投標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對應要求應當給予唯一的實質性響應,否則將視為不響應。技術參數(shù)要求中標注有具體數(shù)值要求的,投標人必須在技術規(guī)格響應表中標注實際數(shù)值,不標注數(shù)值者視為不響應。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彩頁或相應技術參數(shù)的廠家使用說明書復印件作為技術證明文件,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視相應技術參數(shù)響應不符合招標要求。(如廠家的產品使用說明書為英文版,請同時提供中文版)
10.7 投標人響應招標需求應具體、明確,含糊不清、不確切、直接復制招標文件中技術規(guī)格或參數(shù)要求的,或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響應或完全不響應處理。構成提供虛假材料的,移送監(jiān)管部門查處。
10.8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商務合同不允許實質性偏離,否則將視為不響應。
10.9 資格文件視為投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投標人應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不予采信。評審結果確定后,招標代理機構將按照采購人的要求通知評標委員會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在2個工作日內,按招標文件中所列需要核對原件的資料(標注“○”的文件),包括相關證件、證明文件、合同、中標通知書或驗收報告等的原件送采購人核對與投標文件中的復印件是否一致。投標人的相關證件、證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復印件沒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與復印件不一致的,其投標無效。
10.10 投標文件按規(guī)定加蓋的投標人公章必須為企業(yè)法人公章,且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不能以其它業(yè)務章或附屬機構章代替。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當事人親筆簽署。
11 投標文件的組成
11.1 投標文件由自查表、商務技術文件、經濟文件組成,三部分合編成一本文件(每分包單獨編制成冊)。
第一節(jié)、自查表
第二節(jié)、商務技術文件(格式見第五篇投標文件格式)
商務部分
1、投標函格式 (見附表2.1)
2、資格聲明書格式 (見附表2.2.1)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格式 (見附表2.2.2)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有被授權人時適用)(見附表2.2.3)
5、投標人的資質文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1)證明報價人的合格性的證明文件格式[按《報價須知前附表》第13.2條的內容提供] (見附表2.3)
(2)招標文件的《用戶需求書》及“商務評分”要求證明資質的文件(如有)
(3)投標人的其他資質文件(如有)
6、所投貨物產品的資質文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1)招標文件的《用戶需求書》及“技術評分”要求證明資質的文件(如有)
(2)產品的有效檢驗報告或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如有)
(3)產品的其他文件(如有)
7、投標保證金匯入情況說明 (見附表2.3)
8、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格式 (見附表2.4.1)
9、投標人業(yè)績格式 (見附表2.4.2)
10、合同條款響應程度(合同條款偏離表)格式 (見附表2.4.3)
11、中標服務費承諾書格式 (見附表2.5)
12、退還保證金聲明格式 (見附表2.6)
13、項目管理架構格式 (見附表2.7)
14、供貨渠道與合作機構情況 (見附表2.8)
15、實質性響應條款(“★”項)響應表格式 (見附表2.9.1)
16、一般商務條款響應表格式 (見附表2.9.2)
17、其他文件
技術部分
1、供貨及安裝技術方案格式 (見附表3.1)
2、質量保證措施格式 (見附表3.2)
3、售后服務方案 (見附表3.3)
4、 采購人配合的條件 (見附表3.4)
5、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格式 (見附表3.5)
6、政策適用性說明 (見附表3.6)
7、其他文件
第三節(jié)、經濟文件
1、投標報價總表格式(見附表4.1)
2、分類報價明細表格式(見附表4.2)
11.2 唱標信封
1) 投標函(從投標文件正本中復印,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2) 投標報價總表(從投標文件正本中復印,該表內容如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3)投標保證金支付憑證【銀行匯款底單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或由采購代理機構出具的投標保證金收據(jù)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4)退還投標保證金聲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人授權證明書(原件);
6)電子文件(含投標文件經濟文件、商務技術文件, 電子投標文件采用CD-R光盤或U盤裝載,其中經濟部分需用MS office的excel格式提供。)
11.3 投標人的投標樣板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11.4 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必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
12 投標報價
12.1 本次招標必須對該項目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少報漏報將導致其無效。
12.2 投標人投標總價是以投標人可獨立完成本項目,并在通過準確核算后,可滿足預期實施效果、驗收標準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綜合性合理最終含稅報價,對在投標文件和合同書中未有明確列述、投標方案設計遺漏失誤、市場劇變、匯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預見的費用等均視為已完全考慮到并包括在投標總價之內。投標人應自行增加項目正常、合法、安全運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標文件沒有列明或包含的內容及費用,并在投標文件中加以詳細說明,如果投標人在中標并簽署合同后,在提供招標范圍內的服務工作中出現(xiàn)的任何遺漏,均由中標人免費提供,采購人將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對超出常規(guī)、具有特別意義或會引起競爭非議的報價須作出特別說明。
12.3 投標報價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變的投標文件將被作為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投標人所報的投標價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是固定不變的,投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
12.4 合同項下,買方需要的服務和附帶備品、配件所需的費用,如果投標人是另外單獨報價的,評分時計入投標報價總價。確定中標人后,在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范圍內中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設備費用、輔材費用或其他費用。
12.5 本次招標實行“最高限價”制度。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采購預算的,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視為非響應性報價予以廢標。
12.6 投標人必須以人民幣報價,以其它貨幣標價的投標將予以拒絕。投標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13 證明投標人的合格性的證明文件
13.1 根據(jù)第13.2款規(guī)定,投標人須提交證明其有資格進行投標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標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14 證明貨物和服務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聲明文件
14.1 投標人須提交證明其所提供的服務和貨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聲明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4.2 證明貨物和服務與招標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shù)據(jù)資料。
14.3 為說明第14.1款的規(guī)定,投標人應注意本招標文件在《用戶需求書》中對服務、技術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說明等僅系說明并非進行限制,投標人按行業(yè)技術和以往的服務經驗,投標人可提出替代方案,但該替代方案應相當于或優(yōu)勝于《用戶需求書》中的規(guī)定,合格優(yōu)質的完成招標內容和包含的全部實際工序及服務,以使采購人滿意。
15 投標保證金
1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和繳納方式: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15.2 投標保證金是用于保護本次招標免受投標人的行為而引起的風險,根據(jù)第15.7款規(guī)定,予以沒收投標保證金。
15.3 投標保證金以銀行轉賬、電匯、支票或保函方式(采購代理機構不接受現(xiàn)金方式,同時不接受以現(xiàn)金、個人帳戶、分支機構帳戶轉入保證金帳戶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須為本項目投標人。若以銀行轉賬、電匯方式提交時應在用途欄注明本項目采購編號、分包編號及名稱(如有),并且確保于《投標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到達指定的銀行帳戶(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匯錯帳號作廢標處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將作為無效予以拒絕。
15.4 凡沒有根據(jù)本須知的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予以拒絕。
15.5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按投標人須知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滿后三十天內或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之日后五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以先到的時間為準,保證金不計利息)。
15.6 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的退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并提供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中標服務費支付證明文件到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退還手續(xù)(無息退還),中標人逾期辦理的,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遲延退款責任。
(1) 中標人按本須知的規(guī)定簽訂了中標合同;
(2) 中標人按本須知的規(guī)定交納了履約保證金;
(3) 中標人按本須知的規(guī)定支付了中標服務費。
15.7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fā)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因此而造成采購人的損失須由投標人承擔:
(1)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 中標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能根據(jù)投標人須知的規(guī)定簽訂合同;
(3) 中標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能按本須知的規(guī)定提交履約保證金;
(4) 中標后未按招標文件中的規(guī)定繳付中標服務費;
(5) 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16 投標有效期
16.1 投標文件應在《投標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保持有效。投標有效期比規(guī)定時間短的將被視為非響應
編輯:2011-05-16 被訪問:3044次